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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罚款 按日计罚

  • 发布时间:2015-01-09 08:54:06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电 1月1日,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施行。与新法相配套,环保部出台的环保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计罚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四个规章,也于近期实施。其中,按日计罚对企业影响很大,它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对违法排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把高悬的利剑。

  新环保法实施前,法律未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污染企业的权力,因而在以往执法过程中,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放纵了违法行为。现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排污者实施查封、扣押,长期饱受执法手段“偏软”困扰的基层执法人员可以硬起来了。

  新环保法实施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让群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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