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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老旧小区有望物管市场化

  • 发布时间:2015-01-09 04:35:57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霞)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5年石市住房局将根据市政府利民惠民十件实事要求,着力解决100个老旧小区无市场化物业公司管理的问题。下一步石市住房局还将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措施,建立物业服务动态价格调整机制。

  据介绍,旧住宅小区是指建造时间较久(一般指2000年前),房屋、道路和各种管线长期失修,服务设施不配套,居民生活不便利,居住环境脏乱差,但尚能居住的住宅小区。石市旧小区改善工作始于1998年,截止到2013年底,石市共完成旧住宅小区改善项目370个、227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到18.2万户、54.3万人。改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整修养护,环境综合整治,配套设施完善等。2014年政府确定了老旧小区整治项目279个,建筑面积1300万平方米,涉及15.8万户。截至去年底,市区279个旧小区改善项目,投资2.4亿元。按照《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已全部完工。在竣工验收后将按照小区实际情况,石市住房局还协调引入不同的物业管理方式,建立改善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对于老旧小区整治,除了环境综合整治外,还需要加强改善后的老旧小区管理。”石市住房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改善后的老旧小区将区分不同的情况推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较低,不具备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继续由整治前管理单位负责。无管理单位的小区整治后可暂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管理,也可业主自治,实现整治后小区的管理全覆盖;对于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小区实际情况,由辖区政府负责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比如,青园小区已正式引入了市场化物业管理,目前运作良好。

  据介绍,2014年石市住房局已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老旧小区管理实施意见》,现正在征询各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成熟后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指导各区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老旧小区网格化管理,落实辖区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整治与后期物业管理。引导老旧小区向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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