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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直系亲属间房产“自行定价”面临两大风险

  • 发布时间:2015-01-08 10:32: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郑州1月8日电(记者刘金辉)近日,网上曝出“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价格可自己定,可少缴税数万元”,7日,河南省地税局通报称,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应按“实际交易价格”申报,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价格过低将面临违法和二次交易中承担巨额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直系亲属间房产交易可不通过地税部门的存量房评估系统,按照双方实际的交易价格申报纳税,比如父亲几年前20万买的房子,现在市场价为60万,父亲可以以20万、甚至更低的价格比如1万卖给儿子,按20万或者1万元的价格纳税。

  “但不能说是随意定价,如果签订‘阴阳合同’不据实申报交易价格,将是逃避税收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如果儿子想将这套房子卖掉,就要这个价格为参考,比如父亲以1万卖给了儿子,儿子以60万卖给别人,那么交易时就要以59万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如契税,但如果是自住不再交易,则不存在这个风险,”河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据测算,以市场评估价90万元的房子为例,直系亲属间如果按500元进行交易的话,仅契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就可少缴近9万元的税。

  该政策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除此之外,还存在如法院的判决、裁定等的房产转移、拍卖机构合法拍卖的价格、房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共六种情形,都可以不通过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估价。

  据了解,河南省出台的这项政策是2014年5月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并非网上所说的仅郑州市区施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阴阳合同”,规范税收征收标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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