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欲抢食券商新三板“蛋糕”
- 发布时间:2015-01-08 09:32:52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证券记者 陈岩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被允许加入新三板推荐、做市队伍中,有望打破目前券商“独享”的局面。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扩大推荐队伍和做市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经过证监会备案后,可参与新三板推荐和做市业务。
据悉,目前已有澳银资本、浙商创投等机构启动申请工作,着手准备新三板推荐及做市业务的备案材料。“证监会鼓励非券商机构参与挂牌、做市业务,短期来看,肯定会给券商带来业务竞争压力。”江苏苏南一位从事新三板业务的券商人士向《金证券》记者指出,但长期来看,券商在推荐和资金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未来新三板挂牌、做市业务主力仍是券商。
新三板百亿蛋糕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7日,新三板挂牌公司达1595家,总股本666.29亿股,其中无限售股本244.14亿股,总市值达4694.42亿元。此外,还有500多家拟挂牌公司在审中,券商已签约的拟挂牌企业达3700多家。
据悉,券商在新三板的收入主要来自推荐挂牌费用、增发承销、交易佣金和做市收入。其中,推荐费用目前已经涨价至100万元-120万元。如果按推荐费用120万元计算,4200余家拟挂牌企业的推荐费将超过50亿元。
未来随着挂牌企业增发融资和做市企业数量的增加,相关业务的收入也将大幅增加。有数据显示,按照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做市收入占券商收入的35%左右,将超过推荐费的收入规模。以此计算,未来新三板推荐和做市业务的市场规模约在百亿元以上。
创投机构等欲“抢食”
新三板推荐、做市业务的百亿蛋糕,自然也引来其他非券商机构的觊觎。
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扩大推荐队伍和做市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经过证监会备案后,开展新三板推荐和做市业务。其中,开展做市业务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市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澳银资本、浙商创投等机构启动申请工作,着手准备新三板推荐及做市业务的备案材料。澳银资本对外表示,目前正在进行新三板推荐及做市业务相关人员储备及项目储备,今年上半年有望推出一些项目。
券商独大难撼动
“推荐费其实只占收入的小部分,我们看重的还是企业后面的增发、做市和未来转板的承销收入。”前述券商人士向《金证券》记者坦言。在该券商人士看来,目前券商在新三板业务中,最有“含金量”的当属增发融资。推荐费是一锤子买卖,而且一单只有100来万元的收入;而券商对做市业务还比较谨慎,这块业务暂时发挥不出来赚钱效应。
前述券商人士透露,他目前手里就有好几单需要融资的新三板项目,正忙着接触创投、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按照行业惯例,如果券商牵线帮助新三板企业完成增发融资,除了承销费以外,还可以拿到融资总额3%左右的融资顾问费。长期来看,券商在推荐和资金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未来新三板挂牌、做市业务主力仍是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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