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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嫌疑人水沟倒废酸被拘

  • 发布时间:2015-01-07 08:34:35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赵荣君)市刑侦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近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将非法处置废酸、含酸废水的李某奎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14年9月,市刑侦局经工作发现,位于本市北辰区津围公路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糖精钠的过程中存在非法处置废酸、含酸废水等危险废物的重大嫌疑。市公安局领导对此线索极为重视,要求市刑侦局会同相关单位迅速开展侦破工作。2014年12月26日晚,市刑侦局会同公安北辰分局、市环保局统一行动,将嫌疑人李某奎、袁某刚、周某兴、邹某运、晁某征抓获,现场发现两处非法排污点,查获一辆非法运输废酸和含酸废水的改装罐车。

  经查,2012年7月以来,李某奎通过晁某征,以每吨废水化工公司支付李某奎10元、每吨废酸李某奎支付化工公司50元的价格帮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废酸和含酸废水。李某奎指使、雇佣周某兴、袁某刚驾驶罐车将废酸运到北辰区刘安庄村机电公司仓库附近一独立院落内进行处置(提炼废酸中的铜),后周某兴、袁某刚将处置完毕的废酸及含酸废水开车运到北辰区刘安庄村一院内,通过暗管排放进旁边的水沟。邹某运负责看守小院,有时也帮着倾倒处置完毕的废酸及含酸废水。李某奎等人每月约非法处置、排放300吨废酸、1500吨含酸废水。

  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李某奎等人运输、排放、处置的废酸、含酸废水的pH值均小于1,属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李某奎等5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于2014年12月27日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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