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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企可申请短期周转政策性资金

  • 发布时间:2015-01-07 07:35:5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佛山拟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 成立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金融局了解到,《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佛山拟由市、区财政按1:4比例共同出资设立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征求意见稿透露,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而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日均利率。

  举措:

  市区按比例出资设立

  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

  记者从佛山市金融局了解到,设立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目的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专门为辖区内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

  根据征求意见稿设定的条件,申请贷款的企业需符合两项条件,除在佛山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外,企业还需要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经银行同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专项资金安全这一条件。

  在融资专项资金来源方面,目前拟由市、区财政按1:4比例共同出资设立。为便于监管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应指定或设立相关机构作为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平台”),优先选择现有政策性金融服务或企业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平台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配套业务制度和流程、与相关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立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划拨与跟踪、宣传推广和定期报告等。

  使用:

  单笔融资额度原则上

  不超过2000万元

  据了解,融资专项资金将挑选一批银行作为合作机构,合作银行需与各区相关管理机构或资金管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并自愿履行协议义务,合作银行需无条件承担足额及时归还融资专项资金的责任。

  融资专项资金设立后,佛山的企业可以向合作银行提出资金申请。合作银行负责审核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融资专项资金使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

  在各区政府指定机构对企业申请要求和银行意见进行复核后,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平台通知合作银行并将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完成企业还贷程序。而合作银行则负责将企业申请的续贷资金和企业应支付的资金使用费用一并转回融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完成资金使用过程。

  记者了解到,市金融局要求,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而单笔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融资专项资金供不应求时,各区还可以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或本区产业发展情况决定重点扶持企业。

  监管:

  专项资金面临损失时

  将会启动叫停机制

  “费率如果不高于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日均利率的标准,对有短期资金需求的企业而言会非常有吸引力。”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以银行机构作为担保人,并以资金管理平台完善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是缓解企业信贷压力的新模式。

  “这种模式肯定是好的,特别是对于一些短期内难以还给银行所借贷的资金、影响到正常运营乃至生存的企业而言,是雪中送炭。”不过该业内人士也表示,对融资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借出去的资金用在正常的渠道上和按时归还,切忌出现坏账。

  市金融局要求,各区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可能使融资专项资金面临风险的情形启动预警机制,当融资专项资金发生损失时启动叫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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