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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费再次下调

  • 发布时间:2015-01-05 02:33:29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航空燃油费再次下调

  800公里以下每位旅客收取10元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刘素利)记者昨日从郑州机场获悉,山东航空、厦门航空、中国国航在郑州机场运营的航班将从1月5日起(以出票时间为准)下调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这是自2014年9月份以来,燃油附加费连续5个月下调,目前燃油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四分之一。

  此次山东航空、厦门航空、中国国航下调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具体执行标准为:成人普通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特殊旅客中,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收钱;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目前,在郑州机场运营的其他航空公司还没有发布有关燃油费降价通知,不过根据国内民航惯例,预计也会跟进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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