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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融合”牵线新农民与新农业

  • 发布时间:2014-12-31 19:18: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陈瑜)记者近日在参加第三期全国家庭农场培训班时了解到,未来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将突出“两新融合”,注重素质培养。这一消息在刚刚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得到了证实,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明年将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融合发展,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一直以来,我国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有如“鸡肋”。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政府督办的农民培训项目,财力和师资不成问题,但由于培训形式侧重理论、培训内容含金量低、农民学习的时间和地点不好集中等原因,极易造成学员流失和资源浪费。

  为落实生源,培训班花钱雇农民上课是常有之事,甚至成了农民赚钱的副业。曾有一名草原生态移民告诉记者:“上课来钱最快,一节课可以给30块,报个名就行了。”

  与此同时,处于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之下,对农民的培训也显示出这一时代印记。课程往往游离在“农业”之外,教理发、学开车等不伦不类的培训内容,让“农民培训”这个主题颇显尴尬。“不知道给农民讲什么”是此类培训最为纠结的问题。

  老师找不到学生、学生学不了专业,农民培训变成了一个怪圈。而此次“两新融合”的政策设计,则意在破解这一怪圈。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一体两面。前者意在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后者重在解决“如何种地”“怎么高效和有竞争力地种地”的问题,两者只有相互融合、有机联动,才能有的放矢、相得益彰。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提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着力培养未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此之前,写入中央文件的只是“新型农民”的称谓,尚未回归职业属性。

  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部科教司教育处处长纪绍勤认为,较为准确的含义应当是“以农业为稳定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和经营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这恰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定不谋而合。

  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应运而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涵盖其中,这些奋斗在农业发展战线上的“老把式”“新农人”“农老板”,无疑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代表。

  真正以农业为本的新型职业农民,可谓求知若渴。浙江衢州家庭农场主陈建海说:“我觉得营销是经营农产品的主要壁垒,农场主需要学习销售知识。新型职业农民除了会种还要会卖。”

  地方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培养也在积极探索中。2010年成立的浙江湖州农民学院就是一所专门培养“农民大学生”的职业技术学院,农民学员制定了“学历+技能+创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学制2年,每周一天课,课程则根据农民自身所从事的种植业量身打造,由教授直接去田间地头授课。学员修完所有课程,通过考试后,会获得相应的大专文凭。这所在家门口就能上的“大学”,至今已培养了600余名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大学生”。

  院长沈琪芳告诉记者:“过去对农民素质的培养主要集中在大规模转移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上,而发展现代农业,更需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领军人才。”

  团中央、农业部在12月29日评选出10名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和490名“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与往届相比,本届获奖者中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明显增多,学历有较大提高,为培养农村领军人才、树立和宣传优秀青年涉农创业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而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明年我国还将实施每年万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可见,中央对农业现代化更加重视了,只有大力培养接班人,储备农业“精英”,尊重科学和知识,才能种下希望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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