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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查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函

  • 发布时间:2014-12-31 14:29:17  来源:环保部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近期,为核实媒体关于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公司)环境污染情况的报道,我部组织对丰元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00年建成投产的4条共计4万吨/年工业草酸生产线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二是35吨燃煤锅炉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三是废气超标排放造成周围环境空气严重污染,现场检查期间发现氮氧化物长时间大量泄漏;四是企业常年排放废水致北环城河水污染。现责成你厅:

  一、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环保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在环境安全未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生产。

  二、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对北环城河水质及底泥进行监测,并视情况开展水体生态修复,根据“损害担责”原则,依法由排污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三、督促地方环保部门监督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情况。

  请你厅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相关调查、处理处罚及执行、企业整改、信息公开等情况报告我部,并抄送中国证监会。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后督察。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周奇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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