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小微企业再获减负

  • 发布时间:2014-12-30 06:53:49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年将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已生产药品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在内的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对小微企业免征,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政府确定。

  两部门要求,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此外,要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凡未经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据新华社)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