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行车碰瓷现象频发生 网友呼吁要严惩

  • 发布时间:2014-12-27 09:3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李键)近日,一段辽宁沈阳北站女子碰瓷未遂的视频被网络热传。行车记录仪显示,汽车正常行驶时,一位大姐突然拄拐冲出,然而机智的司机及时将车停住,空留这位大姐尴尬的站在车前几米处,随后司机倒车准备离开,不甘心的碰瓷大姐一个箭步冲到车前坐了下来,无奈司机的一直强调说:“大姐,我有行车记录仪……”视频一经上传就被网友热传,并纷纷调侃说,“大姐演技太差了,跑的太快,车还没过来呢人就跑出来了”。

  碰瓷现象引网友担忧

  在这段视频的评论中,很多网友直呼幸亏车上有行车记录仪,没有被碰瓷者讹诈成功,但更多网友对这种现象十分担忧,一是假如车辆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碰瓷事件,即使警察来了也会有口难辩;二是作为碰瓷者,大都只想讹诈小额金钱,但此种做法风险极大,万一遇到技术不好的司机则会把性命赔上,于人于己都是灾难。网友“薛定喵”感叹道,“幸亏有行车记录仪,不然真是有理也说不清楚。”

  网友“燕子”则表示了对碰瓷者的担忧,“碰瓷的无非就是想讹诈点钱,但如此行为实在危险,假如司机没刹住车将人撞死了,连命都丢了还谈什么钱,并且这不光是碰瓷者一个人的灾难,还会毁了两个家庭,希望碰瓷者能爱惜生命,不要做这种害人害己之事。”

  网友呼吁严惩碰瓷者

  碰瓷事件层出不穷,网友在谴责的同时,呼吁有关部门要严惩碰瓷者,将碰瓷的成本升高,这样就会使碰瓷现象大量减少。网友“毛毛”怒斥此种行为“害人害己,抓到碰瓷者一定要严惩”。

  网友“空空儿”建议,“希望大家以后遇到碰瓷的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想着逃过一劫是一劫,这样反而会助长碰瓷者的气焰,让他们碰瓷起来更嚣张!”

  很多网友认为,目前多数碰瓷案件由于讹诈金额较小,不构成诈骗罪,因此对碰瓷者的惩罚力度过轻。而碰瓷过程中,倘若司机处理不当,对自身生命安全也会是严重的威胁。对于这种有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网友呼吁可以出台单项规定,严惩碰瓷者,杜绝碰瓷现象的发生。

  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碰瓷属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更多内容请点击: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