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和RQFII可投资新三板
- 发布时间:2014-12-27 03:31:09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实习记者 董禹含)昨日,证监会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有关事项,扩大了可以参与新三板业务的队伍,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试点推出投资于新三板挂牌股票的公募基金产品。此外,QFII和RQFII也可以投资于新三板股票。
除了券商之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其他机构经证监会备案后,也可以在新三板开展推荐挂牌业务和做市业务。开展做市业务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市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
根据通知,新三板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也得到壮大。基金管理公司在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相关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试点推出投资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公募基金产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也可以投资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同时,证券公司可以试点开展新三板挂牌股票的质押式回购等创新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募集资金和进行股权转让。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私募债、可转债等产品,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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