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详解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新规
- 发布时间:2014-12-26 07:5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行便民利民新举措是其一大亮点
2015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新规《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将施行。国家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办法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保障铁路安全发展的需要,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
该《办法》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的实际需要,根据高速铁路旅客运输、城际铁路旅客运输、普通铁路旅客运输及货物运输的不同特点,明确相应的准入条件,以体现鼓励社会投资的精神。对于拥有机车车辆等铁路设施设备的企业,可以通过取得铁路基础设施使用权的方式,申请从事铁路运输。
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行便民利民新举措是此次《办法》的一大亮点。一是将铁路运输许可从前置改为后置审批,即先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后申请运输许可,实行“先照后证”。二是充分尊重和采纳地方政府的意见,对涉及地方铁路运营事项的,规定国家铁路局“应当邀请申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审查。”三是方便企业申请,明确申请企业一次申请多个许可范围的,可以合并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文本格式。四是减轻企业负担,不设企业年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如何申请,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同运输特点,许可办法将铁路运输许可的范围划分为4个,分别是高速铁路旅客运输、城际铁路旅客运输、普通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范围中,单列高速铁路旅客运输是体现高速铁路对运输管理、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许可办法对铁路运输相关业务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的负责人提出更高的业绩要求;单列城际铁路旅客运输,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城际铁路的需要。申请企业可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具体办理程序在《铁路运输准入许可办法》中有相应规定,《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许可办理全过程作了规范。
该负责人强调,铁路运输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又具有很强的网络特征和规模经济效应。从事铁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保障能力、运输管理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
为此,该办法一是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铁路公益性运输义务。二是重点围绕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从安全机构设置、制度办法等方面设置了许可条件。三是为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经营,将许可有效期设定为20年,并对企业的停业、歇业提出限制性要求。(经济日报记者 齐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