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木结构建筑》等19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25 17:30:39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编制的《木结构建筑》等19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木结构住宅》(07SJ924)、《混凝土后锚固连接构造》(04SG308)、《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02J102-2)、《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结构构造》(02SG614)、《井盖及踏步》(97S501-1)(06MS201-6)、《双层井盖》(02S501-2)(06MS201-7)、《蓄电池安装》(95D202-1)、《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