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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市十大新闻

  • 发布时间:2014-12-25 15:31:55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是合肥房地产市场的“特殊年”,这一年,合肥楼市有“冷”有“暖”。这边厢,有楼市限购松绑政策;那边厢,有争夺地产人才的硝烟密布。这一年,合肥大建设如火如荼,畅通二环快马加鞭,高铁南站正式运营。记者带你一起梳理这一年里的十大楼市新闻。

  1.取消限购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官网8月1日发布消息,合肥市将于8月2日正式取消限购政策,这也是本周以来第六个限购松绑的城市。

  公告称,按照国家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精神,结合合肥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2011年3月合肥市“限购令”正式出台,限购范围只有四个老城区,分别是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限购政策为合肥户口限二禁三,外地户口限一禁二。而滨湖区、新站区、高新区、经开区以及政务区并不在限购范围内。

  对于取消限购,专家们都认为不会对合肥的楼市产生较大影响。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所长孔令刚告诉记者,因为之前的“限购令”也只针对四个老城区,那么现在取消限购令肯定不会对楼市产生太大影响,所以说取消“限购令”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也持有相同的意见:“限购令只能算是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和房价上涨而采取的一种措施,现在目的基本达到了,取消也是必然的。虽然现在银行在上调房贷的首付比例,但这是全国的通病。而且合肥的库存在全国省会城市统计中是最低的,我们上半年的库存只有4.6万套不到,只能满足5个月不到的销售,大概4个月就能卖完了。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救市举措,只能算是分类调整政策的必然要求吧。”

  在凌斌的微博中,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话:“‘限购令’属于行政手段,属于‘看得见的手’,与分类调控政策要求的市场手段以及‘看不见的手’有冲突,当信贷政策、税收政策这些‘看不见的手’越来越有效时,‘限购令’的取消也就理所当然了……加之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双下降(前者下降1.92%,后者下降14.09%),市场供给可能会出现紧缺现象,此时取消‘限购令’”,有可能会导致房价进一步上涨……”

  2.限贷松绑

  国庆假期前一天,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合肥这样已取消“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另外,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同时,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不过,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7折,这并不是央行首次提出。合肥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打7折,这一政策人民银行一直没有取消,只不过是各家商业银行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差异。目前的合肥各家银行主要是首套房首付30%,利率为基准利率;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10%;三套房拒贷。此次提出“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7折”,可以说是对之前政策的又一次强调。

  而这样的强调在2012年也有过,当时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42号,《通知》就强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

  目前,合肥已有多家银行制定了相关落地政策。

  3.地产人才战硝烟密布

  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让住宅市场前途未卜,住宅发展的黄金十年渐行渐远。抢地、抢钱、抢人……地产异军突起,经历着“成长的烦恼”。

  随着地产热度持续升温,人才争夺战也早已打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就曾公开表示,找到人才是仅次于解决资金问题的第二大关键要素。

  合肥的商业地产从2009年开始,井喷式增长。现在,合肥地产界比较优秀的人才,基本都是2009年左右开始培育起来的。刘玉杰说,合肥的房产人才储备早已不足,加之来自其他行业的企业不断加入这一阵营,商业地产人才库更是频频告急。

  合肥某猎头公司负责人刘健则告诉记者,随着合肥商业地产进入密集开发期,目前合肥地产企业存在一个共同现象:人难招,难招人,前面说的是合适的人难招,后面的是说岗位需要的人难招,而且由于掌握客户资源,职位越高的人才越稀缺,薪酬更是见风涨。

  “这几年,合肥商业地产人才的薪资平均涨幅起码在20%-30%,高管涨幅更大。而且商业人才的渴求是全周期的,从最开始的拿地、规划到施工、招商,再到后期的运营管理,无一不缺人才。按照公司规模、人才素质的不同,总监级别的薪酬一般在50万左右。”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据刘健介绍,其他行业的人才跳槽,如汽车、制造、自动化、IT等,跨省不会超过50%的涨幅,不跨城的涨幅一般在20%-30%。“但商业地产是个特例,涨幅通常甚至超过100%。之前有个年薪近50万的项目老总,现在去了另一家房地产企业作副总,年薪120万。”

  4.公积金套现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买房不租房,却能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中介公司声称“套取公积金成功率百分之百”。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事件,合肥市公积金将对于违法提取的行为追求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少数市民由于缺乏对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认识,导致思想上存在误区。有的认为,公积金若不提取,就不是自己的钱;有的则认为,公积金是自己的钱,自己“骗提”出来,不违法。实际上,这笔钱跑不了。买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均可提取。在退休后,余额可一次性连本带息提出,即使未用于住房,也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骗提’公积金无非是通过伪造房产证、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伪造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等方式,但这种骗提行为是经不起查证的。”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应对骗提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中心有一系列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提取材料的核实;认真执行面谈制度,了解购房人的真实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如房产登记处和地税部门)核实房产登记、交易情况。

  现在,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声明如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生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离休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法定情形,该缴存职工可按照规定程序如实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和企业证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5.老旧小区改造年底收官

  除了新买的房子,已有的房产,也关系到合肥市民的居住条件。老旧小区由于建成时间长,加之开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欠账,在软硬件上都存在诸多问题。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合肥市决定自2012年起用3年时间,大规模启动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摸底调查,全市现有未整治的老旧小区共254个,建筑面积960万平方米,居民13万户,人口37.4万。用在整治这254个老旧小区的资金预计达到14.07亿元。

  2012年,合肥市共对34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2013年,除琥珀山庄和安居苑项目因为水表出户施工影响外,其余98个项目都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施工。

  今年,合肥市确定整治老旧小区120个,建筑面积41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7万户,15.4万居民,计划总投资约6亿元。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今年所有项目主体工程。

  而小区怎么改造、整治什么内容,这些都是居民说了算,让居民全过程参与小区改造。列入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项目,在编制初步设计时,设计单位需要充分听取居民意见,举行设计征求意见会。设计单位在综合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满足居民的需求。整治设计方案确定后,需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设计单位根据公示期间居民的建议完善初步设计。

  等到正式施工建设,居民代表可以参与施工监督。施工期间公示监督投诉电话,方便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此外,工程竣工后,居民代表还要参与到验收过程中,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6.高铁南站带来板块新价值

  与国内多数高铁站郊区型区位布局不同,合肥高铁南站地处合肥主城区与滨湖新区接合部,西接政务区,东连包河政务办公区,呈现出了“南融北接”“东西贯通”的中心区位特征。合肥高铁南站片区作为合肥城市副中心崛起,无疑将会带动周边楼盘的蓬勃发展。业内人士表示,独特的区位优势、成熟的商圈配套和充沛的人流,多重优势叠加,使得南站片区将会成为合肥楼市新热区。

  11月12日正式启用的合肥高铁南站是合肥通往其他城市的重要站点,这座斥资30多亿元精心打造,省内最大、仅次于上海虹桥站的华东第二大车站,其四位一体、多栖换乘的“零换乘”方式赢得合肥市民的满心期待。未来,依托合肥高铁南站,该片区将建成集合肥汽车南站、新规划的合肥汽车站、地铁、地下公交换乘网络为一体的立体交通体系,由此带动新城发展,形成新的商业商务核心区,最终建成新的城市副中心。

  2012年,骆岗机场搬迁时间表敲定,多家房企就表现出强烈的进驻意向。当年6月,绿地落子包河高铁板块;2013年5月,骆岗机场正式完成搬迁,高铁南站商圈周边多个地块得以释放,众多房企纷纷抓住机遇高举夺地。

  现在,10多平方公里的南站片区也将成为合肥市的稀缺资源。作为未来的城市副中心,合肥高铁南站商圈正在变得炙手可热。记者获悉,自高铁南站建设揭幕,嗅觉灵敏的开发商已开始争相布局周边区域。目前,高铁站板块已是大牌房企云集,而地价也是节节攀升。

  南站刚刚投入使用,但周边动作已较为频繁,高铁商圈渐成,新城市副中心腾飞在即。良好的交通条件,全面的周边配套,再加上高铁带来的无限商机,高铁南站将成为合肥的高人气聚集地。

  “合福高铁连接我国经济发展活跃和颇具潜力的众多地区,运输需求旺盛、经济互补性强。项目途经安徽10个县市,合肥南站、巢湖站作为其中两大站点,必将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合肥楼市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房产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高铁的建设,周边楼盘价值也得到了重新的评估。作为直接受益的潜力板块,其部分楼盘价值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升值潜力更是不容小觑。

  面对高铁时代的来临,合肥高铁片区的很多开发商也显得信心十足,开发商坚信高铁能在短时期内带来实际成交量的暴涨。同时,合肥高铁南站的开通也将让该区域的房价搭上“顺风车”。高铁片区某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临近高铁开通,合肥市民来我们楼盘看房的人数翻倍增长,看房团一周内最多有5、6批次,尤其是投资客特别多,许多来看房的人都是看中了高铁带来的升值潜力。”

  7. 合肥将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作的《关于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报告》。也就在这时候,合肥“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将提上日程,以缓解我市公积金贷款因资金紧张而排队过久的情况。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合作,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供不应求时,经该中心与承办银行双方审批同意,由承办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商贷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则由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而当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缓解时,“公转商”贴息贷款一般会停办,以维持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从去年7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了贷款发放轮候制。此举虽然降低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的风险,但也造成了公积金贷款的积压。

  据悉,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着手制定“公转商”贴息贷款的管理办法,就申请条件、贷款房源、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贷方式等操作细节问题作进一步明确,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有望优先列入“公转商”贴息贷款支持的范围。

  今年,安徽有蚌埠、铜陵、宣城等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多数城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很多人认为是“救市”之举。而继铜陵、宣城、淮北、芜湖、六安调整公积金政策后,蚌埠市在7月也正式公布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这是安徽第六个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城市。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安徽多数城市去年以来的销售面积都大于竣工面积,但铜陵、芜湖等城市的数据却显示竣工面积大于销售面积,因此,铜陵率先出台楼市新政。而此后,众多城市相继调整,都是基于本地实际市场状况。

  8.卖房前“购房提示”公告牌不可缺

  为了更好地引导买房人明白买房,有效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维护买受双方的合法权益,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将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工作的必要条件。开发商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将拿不到预售许可证。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时,由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办向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内容告知单》,告知现场公示信息内容,同时,企业预约现场查看时间,市房产局于约定时间到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

  针对按规定完成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发企业,由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办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对未按规定完成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发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开户工作,待销售现场公示按照规定整改后,方可予以办理。也就是说,在合同备案格式条款审核时,企业预约销售现场检查时间,通过后方可在预售资资金开户,最后拿预售许可证。

  9.房屋交付前 买方先查验

  “先收房再验房”,合肥有些新房在销售时因为这些霸王条款,引发不少扯皮。合肥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规定。同时,卖方必须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卖方要承诺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对房屋买卖交易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减少了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

  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车位、车库、会所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新范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房屋质量问题,合同示范文本也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明晰权利义务关系。公共绿地、小区内非市政道路、物业管理用房、医院、幼儿园、学校、会所、购物中心等也必须在具体日前竣工,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没有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和未竣工,则卖房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新范本还细化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对给买房者造成损失的严重违约情形,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对于以前开发商说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预售合同也有所针对,要求卖方将合同签订和发生的规划设计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重要事项告知买房人。一旦开发商侵害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能够更早知晓,同时也能够更早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上,新合同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新合同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开发商除退还买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针对房屋买卖中极易产生纠纷的口头销售承诺,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10.不动产登记将实施

  12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大家心目中的“反腐利器”——以人查房暂时还未实现。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结合合肥的情况来看,不会对房价产生任何影响。

  《暂行条例》中解释,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条例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近年来,名下拥有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婶”新闻不时传出。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

  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但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只字未提有关“以人查房”。

  与此同时,此次涉及不动产查询方式的主要包括两条,均用于保护个人权利及隐私。

  记者从安徽省国土厅了解到,目前还未收到相关文件。“11月份开了一个联席会,房产等单位都参加了,并且制定了一套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规则。中央的文件目前还未下达,即使下达之后,也需要各地进行消化。针对安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实施。”而合肥市国土局也表示,文件还未传达到市级国土部门。

  “该政策的出台对合肥的房地产市场没有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并不会造成变化,房价方面亦如此。”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这个政策本身不是针对楼市调控的,该政策只是加强房地产的管理。从长期来看,是房地产走向正轨的一个保障。

  “不动产登记其实是一种基本所有权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包括房屋、土地、林木等,所派生出来的政策如农村土地改革、宅基地能否流转到市场上来,小产权房怎么处理等等。另外,房地产税现在还未出台,如何征收是一个问题。以套数征收还是面积征收,新买的房子还是存量房征收,全国征收还是试点征收,这些方面现在还未清晰。因此,不动产登记条例对房地产的直接影响还需通过房地产税来进行转换,而房地产税最快也将于2016年推出。”

  另外,合肥的楼市和其他城市的特点不一样,也决定了合肥的房价不会受到影响。“合肥楼市目前仍以自住性为主。所以,不管好政策还是坏政策,影响都不大,因为我们是刚需为主。”

  凌斌表示,不动产登记即使有可能导致抛售二手房,这部分也不是新增房,而是属于存量房。“合肥的增量房大大超过存量,因此不会影响市场供给量,也就不会影响房价。”

  本报记者 谷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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