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
- 发布时间:2014-12-25 03:31:36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程勤阳
产地是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的起点。目前,产地市场仍是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薄弱环节,应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三级产地市场。在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建设以全国性市场为龙头、区域性市场为骨干、田头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全国性农产品产地市场由农业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共同支持建设,能够辐射带动本区域乃至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的发展。田头市场是建在农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市场所在村镇及周边村镇农产品流通的小型农产品产地市场,主要开展预冷、分级、包装、干制等商品化处理和交易活动。
二是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建立流通主体评价、筛选及备案机制,引导农户规模化经营,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扶持流通企业和市场建设,拓宽交易渠道,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升流通主体经营能力。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和交流合作。培育一批懂市场、会谈判、善经营、通信息、掌行情的现代农村经纪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易棚(厅)的建设水平,配备预冷库,清洗、分级、包装、烘干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减少农产品采后损失,提高产品附加值。配置自动柜员机(ATM)、销售时点结算系统(POS机)等电子交易服务设施。建设适度规模的通风库、高温库、低温库等冷链仓储设施,配备节能、环保的长短途冷链运输车辆,全面提升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的水平。完善场内供电、给排水、通讯、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回收、生活服务、道路等工程建设。
四是提高交易的现代化水平。在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的基础上,探索拍卖、中远期、期货等多种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具备发展拍卖和期货交易的产地市场,应完善电子结算、信息处理和发布系统,逐步推进结算信息公开化,促进公平交易。推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是创建国家农业品牌。加强地方政府在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方面的作用,发挥对农业品牌的基础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宣传推介、监督管理及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与推动作用,提升公用区域品牌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六是建立产地准出制度。规范产地准出管理的具体内容、优惠条件、惩罚规定等,明确农产品的出场标识,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立产地与销地市场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之间的衔接。各级产地市场要配备与自身功能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或设施,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制定完善各项检测制度和规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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