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方式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2-22 16:55: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方式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___国发【2014】52号文解读之六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
从2007年以来,国家把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和行业重点建设、充实和完善一批服务平台,面向产业,贴近企业,集聚资源,集成服务,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共性服务需求,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2009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支持力度。2009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2010年下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2011年相继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57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特别是国发[2012]14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认定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支持各省(区、市)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重点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1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标、服务功能、重点任务和实现途径,标志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政策可操作性,注重协调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合力,确保政策落实。《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旨在进一步完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体系,通过扶持和推进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集聚社会化的和市场化的各类服务资源,不断健全服务功能,在解决小型微型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拓展市场以及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意见》出台,对于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方式创新,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改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共性关键技术的转移与应用,逐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为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要求,培育和认定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调动和优化配置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切实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培育和认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明确了示范平台的服务功能、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动态管理等要求。2011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四批认定了511家示范平台,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培育认定500家国家示范平台的目标。这些示范平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创业、融资、信用、检测、咨询、工业设计等多样化服务,基本覆盖了中小微企业所需服务的范围。
二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2011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支持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市)的平台网络建设。平台网络建设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主要城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为“窗口”,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目前,共有800多个平台参与平台网络建设,汇集了近5万家各类服务机构。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共计10万多次,服务中小企业达100多万家。
三是不断提升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能力。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批示范平台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云服务培训以及能力提升等多项培训,有效提升了示范平台的服务能力,切实发挥了平台的示范带动和集聚服务资源的作用,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四是落实进口设备免税政策。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印发了《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适用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71号),提出技术类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三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分三批审定了32家示范平台的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平台累计进口设备约2.23亿元,免税1795万元。
三、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重点
根据《意见》要求,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突出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平台网络建设支持力度。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对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支持作用,带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加强省平台和窗口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平台网络服务范围,延伸平台网络触角,提升服务能力,让广大小型微型企业能够通过平台网络找得到、用得起各类公共服务。
二是加强对已认定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每三年对已认定示范平台的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旨在不断增强示范平台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示范带动和服务资源作用,督促示范平台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从直接支持企业项目转向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质优价廉的服务。
四是不断提升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为支持和引导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服务,保障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有关部门将探索以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服务平台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平台培训力度,提升平台服务意识,增强平台服务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