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老年人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 发布时间:2014-12-21 15:37:2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内蒙古要求各地区在制定城市建设和改造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5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截至2013年底,内蒙古常住人口为2481.71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437.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7.6%,明显高于14.3%的全国平均值。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加剧,全自治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内蒙古规定,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据介绍,内蒙古鼓励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进入社区兴办或运营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个人利用自有房产等资源举办家庭化、小型化互助式的养老机构和老年灶及服务站等便民为老服务站点。
按照相关要求,内蒙古各级政府将加大投入,扩大养老床位总量,调整养老床位结构,重点发展医养结合的医养型老年养护机构,确保需要集中供养的“三无”和“五保”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进入公办养老机构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