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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飞单”频发 投资者需防范

  • 发布时间:2014-12-20 14:30: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9日电 今年以来,广东连续发现数起银行“飞单”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19日从广东省银监局获悉,从2014年7月至今,辖内7家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共发生9起“飞单”事件,涉及客户资金3.36亿元,引发至少10批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金融机构声誉。

  据了解,“飞单”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

  广东省银监局有关人士介绍,“飞单”事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银行员工是在正常营业时间、借助银行场所进行推销,使顾客误以为购买了银行自主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二是投资者多为银行高端客户。涉事员工利用其掌握的客户财产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飞单”营销。三是相关产品资质差、对接项目风险高,承诺的超常规收益率高达9%-15%,对投资者产生巨大诱惑。四是行为隐秘性强。“飞单”行为往往是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引发投资者上访时才得以暴露,使得事前预防和监控难度很大。

  “飞单”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资金安全,也影响涉事员工所在银行的声誉。广东银监局提示广大投资者,避免掉入“飞单”陷阱,应从五个方面警惕和防范:

  一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首先,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到产品信息;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

  二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认申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

  三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已暴露风险的“飞单”产品,承诺收益率高达9%-15%,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的2-3倍。投资者在购买前,应有独立和清醒的判断,不要轻易被花言巧语、高额回报所蒙骗。

  四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了解产品是否保本,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收益、期限等。不同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风险各不相同,投资者要按自己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对产品进行分析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五要及时投诉和举报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银行和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情形严重应立即报案,并尽量采集留存证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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