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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设计师连杀两上司 一审死刑

  • 发布时间:2014-12-20 10:33:32  来源:南昌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故宫博物院展览部陈列设计组设计师郑志标,因工作矛盾杀死展览部原主任胡某和时任主任马某一案,北京二中院19日上午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志标死刑,并分别赔偿两名死者家属丧葬费、交通费各3万余元。

  公诉机关起诉说,郑志标因工作矛盾,对故宫博物院展览部原主任胡某、现主任马某心怀不满,遂起意杀人。2013年10月25日11时,郑志标先后在故宫博物院南三所的男厕所和食堂内,持刀猛刺胡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猛刺马某躯干部数刀,刺破胡某的右侧颈总动脉等,刺破马某的心脏、左肺上叶及脾脏等脏器,致二人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郑志标因工作问题与被害人发生纠纷,起意杀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据此应当依照刑法故意杀人罪予以严惩。

  记者了解到,郑志标当庭已表示上诉。

  ◎庭审回顾◎

  庭辩焦点:“为了文物”杀人?

  今年12月2日,郑志标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认罪,并称其作案动机是“为了文物”。庭审中,控辩双方针对“为了文物”这一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郑志标的辩护律师称,郑志标杀人的动机完全与个人恩怨无关,纯粹是为了工作、为了文物。

  而被害方的代理律师则认为,郑志标曾向故宫提出工作中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意见,故宫方面在经过了解之后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和解决,还有一些问题经过调查后发现并不存在。

  ◎新闻人物◎

  《故宫》总编导郑志标

  今年50岁的郑志标,1988年从中央美院国画系毕业后,分配至故宫博物院紫禁城出版社担任美术编辑,后被调到展览部。案发前郑志标是故宫博物院展览部的设计师,曾担任12集大型纪录片《故宫》的执行总编导。

  ◎延伸阅读◎

  在家人眼里 郑志标对文保偏执成魔

  “他说过,如果故宫的玉山在搬运的时候倒了,他会在第一时间扑到它的下面,给它当个肉垫。”郑志标的弟弟郑志勇先生对记者说。在家人的眼里,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故宫,被华人世界顶级的文物珍宝浸润了20多年的郑志标,早已变成了一个文物痴、文物魔。

  在单位总爱提意见

  在单位,他是个没完没了提意见的人,从展架是否牢靠、放展柜的地板是否结实、布展材料是否防火……正常人眼里一切正常的展览场所,在他眼里总是隐患百出。即使是在12月2日开庭审理他犯下的杀人大罪时,法官要求他讲述案发的前因后果,他还是絮絮叨叨地讲了好些鸡毛蒜皮、细枝末节的小事:展柜放在略有朽坏的地板上,倒了怎么办,该用石棉的地方用了海绵,着火怎么办……

  接触文物焚香斋戒

  家人觉得,2005年,郑志标作为央视巨制《故宫》的执行总编导,既是他人生的高峰,也是他日益走向偏执的起点。从1988年进入故宫开始,他接触的一直都是自己所负责领域内的文物,而在担任执行总编导的时候,故宫里绝大多数顶级文物都曾被他亲手触摸。有位同事甚至说,他在接触文物之前,还会焚香斋戒。专题片拍完了,郑志标变得比以前更加偏执。

  电视片《故宫》称得上是一部心血之作。在同事们眼里,郑志标在拍摄时表现得几近苛刻。在一次拍摄朝会时,“大臣们”手持的笏(hu,读“户”音)板大头朝上,小头朝下。郑志标当时也在现场客串群众演员,拍到半截他注意到这个情况,感觉不太对劲,立即喊停,打电话给专家,最终确认笏板的持法是小头向上,大头向下。已拍摄了40分钟的素材全部作废,推倒重来。

  郑志勇说,“他这时基本算是中魔了。不知怎么就让他产生了一种严重错觉,好像他就是文物的保护神一样。”

  案发之前情绪较怪

  郑志标的妻子讲,案发之前,他的情绪一直比较怪。他经常画画,画面上的线条在内行人看来更像是在体现他内心的某种挣扎。

  郑志勇说,对哥哥犯下的重罪,家人其实没什么可替他辩解的。但无论如何,家人有义务将他们所了解的郑志标的行凶动机明确地说出来。“他在家里是个连争取提高自己收入、改善居住条件都提不起兴趣的人。他不是因为出于个人私利的目的行凶杀人。”这个看法与被害人家属的看法倒是不谋而合。12月2日开庭时,郑志标的老领导、被害人胡某的家人对记者说,胡某对工作也是认真负责,跟同事关系非常好。他和郑志标争执全部集中在“文物该如何保护、如何展览”的具体工作问题上。因此家人对事发后有媒体报道说凶案的原因是郑志标与被害者之间的个人恩怨,是因为郑觉得上升渠道被两位领导压制,这让被害人家属非常不满。

  “到底是为了工作还是为了私怨,这事关名节!”郑志勇最后说。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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