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查市场操纵案
- 发布时间:2014-12-20 01:32:08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公募基金投资商品期货将有章可循。昨天,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有望打通证券、商品两个市场,引入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投资,提高商品期货的流通性。与此同时,针对近期传闻颇多的券商管理办法,证监会表示,券商风控管理办法及券商牌照放开规则均在制定中。此外,证监会还对18只股票市场操纵案的调查进展情况给予了回应。
对18只股票立案调查
问:近期针对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如何?
证监会:近期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的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九鼎新材等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修订券商风控办法
问:有媒体报道称,旨在改善券商净资本约束的风控指标新规将发布,将给券商带来近千亿的流动性,请问是否属实?
证监会:今年证监会启动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时,将按法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券商牌照规则在制定中
问:市场传闻券商牌照相关管理规则即将全面修改,最快元旦前后公布征询意见稿,请问是否属实?
证监会:关于券商牌照管理规则目前仍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按照一般立法程序,履行完内部程序后,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注方正民族证券纠纷
问: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有关纠纷,证监会对此如何评论?
证监会:已关注到方正证券与其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之间的纠纷事项。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均应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不得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行政和解条件较严格
问:《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哪些限制?
证监会:即将开展的行政和解试点,其适用范围和条件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只有行政相对人,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并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才能适用:已经立案并经过调查程序,但案件事实或法律关系不明确;有利于减少争议,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秩序;行政和解人愿意主动进行补偿;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其他主体权益。
三方面修改商品期货基金
问:开放商品期货基金有哪些积极意义?
证监会:对《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做了三方面修改:保证基金投资目标和策略前提下,商品期货ETF可以支付保证金以外的资产;为商品期货ETF到期办理标准仓单预留的空间;推出创新性的商品期货预留空间。
晨报首席记者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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