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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企业“达标”可以从电厂直购

  • 发布时间:2014-12-19 15:31:44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安徽省印发《安徽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的通知》,明确用电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参与直接交易。与此同时,用电企业也可就电价向发电企业提出协商。

  根据规则,直接交易的方式分为自由协商交易和集中撮合交易两种。自由协商交易就是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交易意向,确定交易电量、交易价格、分月计划等购售电合同标的和有关条款。集中撮合交易就是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双向报价的方式在交易平台完成,在交易完成之前双方不会知道谁是“另一半”。

  据了解,交易之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应及时到省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交易等相关手续。(本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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