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海口市国用(2011)第008795号土地证和补发土地证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4-12-19 10:32:56 来源:海口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陈丽丽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贸路1号,土地总面积为22726.19平方米,分摊面积为34.83平方米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陈丽丽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11)第0087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陈丽丽补发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联系电话:68531110。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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