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
- 发布时间:2014-12-17 07:32:11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以来,山东省在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中,重点推动畜禽屠宰监管职责交接,积极发挥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并入畜牧兽医部门后的优势,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企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畜禽屠宰管理体制逐步确立,畜禽产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明确目标要求推进职责划转
2014年4月底,山东省编办批复调整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等事项,将省商务厅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划入省畜牧兽医局。6月底,拥有4人行政编制的畜禽屠宰管理处正式运转。截至今年11月10日,山东省17个市中有11个市完成交接,147个县(市、区)中有78个完成交接。完成交接的11个市中5个设立了专门的屠宰管理科室,2个市设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大队);37个县(市、区)设立了专门的科室或执法队伍。
2014年4月份,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推进职责调整、加强监管、工作交接主要事项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随后,分别在8月、9月召开的全省畜牧工作会议上,均将加快完成职能移交作为畜牧兽医管理重点并提出具体部署。10月中旬,印发《关于落实农业部和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农业部职能移交限期到位。
为了尽快建立完善的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山东省建立监管职能移交通报制度,目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已经印发三期简报专刊,将县(市、区)职能移交进展情况反馈到各级政府、编办等相关部门。
“从年初接到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准备接收(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并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具体业务。我们边接收边开展工作,确保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不断线,市场秩序不混乱,监管队伍不松散,已对全市91家畜禽屠宰企业中的65家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填报、走访询问等多种形式的摸底调研,从而摸清了各县(市、区)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管理现状、县级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移交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数据库,作出数据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泰安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刘宣生说。
强化企业监管净化市场秩序
今年6月份,山东省组织开展了畜禽屠宰企业底数调查,经汇总,全省共有畜禽屠宰企业1987家,生猪屠宰企业893家,家禽屠宰企业798家,牛羊屠宰企业296家。2013年,全省肉类产量12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4%,居全国第一位。
2014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山东省畜牧兽医部门加大对屠宰企业的检查力度,全面检查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检疫、屠宰操作规程、肉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企业法人责任,确保出场肉质量安全,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对不合格动物及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做到追终溯源,从源头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7月份,青岛市下发《关于开展畜禽屠宰环节拉网式大检查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畜禽屠宰环节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明确以畜禽屠宰企业及企业外租厂房、车间、废弃仓库,交通不便、偏远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要道周边和屠宰加工肉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在执法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山东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670多人次,排查畜禽屠宰企业及经营业主3万多家(户),受理举报投诉1680余起,查处违法案件637起,有效地净化了屠宰行业市场秩序。
“我们希望加快屠宰监管职责交接,坚持‘编随人走,人随事走’原则,落实屠宰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设备装备和执法条件等方面提出统一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职责移交中机构设置不一、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等实际问题;将畜禽屠宰行业作为民生公益行业对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出台新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标准,让屠宰监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屠宰管理处负责人原培勋说。牛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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