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乡镇财干眼里的“依法理财”
- 发布时间:2014-12-16 08:39:3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对财政部门的根本要求。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财权,财政资金的取得和运用,财产的管理和处置,财务的核算和稽查,必须依法贯彻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笔者是一名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乡镇财政部门处在财政战线的前沿阵地,既是整个财政系统的“神经末梢”,又是财政航船的“风口浪尖”。因此,乡镇财政每一笔收支的实现,每一项民生工程的实施,都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规则,以事实为依据,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地聚财、理财、管财、用财。
笔者以个人的视角,谈一谈乡镇财政干部是如何看待“依法理财”的。
依法理财,就是要敬畏头顶的法。法律是国家权力部门制定的、要求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神圣无比。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是有效地震慑犯罪、减少犯罪、保证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利器。如果有某种势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人们就不会对法律有敬畏之感,法治也就会遭到破坏。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法律更是一柄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们必须心存畏惧,坚定信仰,不越雷池一步;法律也是一张坚实的安全网,用法律制度构筑起来的社会架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依法理财,就是要敬重手中的权。权力来自人民,最终要为人民服务,这是简单的常识,也是维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平衡的基本法则。每一个财政人,哪怕是最末端的财政人,手中都拥有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权力,多多少少都掌控着一定社会资源的分配权。收取一笔资金、开具一张支票、申报一个项目、登记一笔分录、编制一张报表、汇报一项工作,都是权力的具体体现,是权力的物化形态。如果把这权那权都用来权力寻租,搞以权谋私,寻求“商机”,那将是件极其可耻可恶的事。小到请客吃饭,大到贪污受贿,其性质都是权力的歪曲和丑化,畸变和堕落,是对公权力的污蔑和践踏,换来的只会是世人的唾弃、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依法理财,就是要用好手里的钱。“财”者,“贝”指“钱币”,“才”表示人,所谓“财”便是用你的才学来管理好钱。聚好财、管好财、用好财、理好财,是财政人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这“钱”,是纳税人的钱,是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是为民众谋求福祉的,不是财政人的“私房钱”。我们的手,每天都感受到它的温度;我们的眼,每天都被庞大的数字诱惑着。可如果我们一旦向它伸出了手,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立刻会变成手铐和脚镣,伸手的人,终将成为它的奴隶和囚徒。
依法理财,就是要敬业理财的事。身处社会的财政人,我们不可能在“真空”里生存。就笔者个人而言,会时常计较蝇头小利,算计个人得失,也会在抉择时犹豫彷徨,在困难时意志消沉,在挫折时不思进取,在磨难时萎靡不振。会因为收入的微薄,在腰缠万贯的同学和老乡面前自惭形秽;也会因为身份地位的低下,在已是领导的同龄人面前自叹弗如。但是转念一想,自己所从事的财政事业,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阳光事业,是值得用一生的心血来精心呵护的光彩事业,能在“乡镇财政”这一承担历史重任的岗位上,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再苦也值得,再累也不怕!
依法理财,就是要净化自己的心。“人之心胸,不净则窄,净则宽;人之心气,不净则燥,净则和;人之心术,不净则险,净则平;人之心事,不净则忧,净则乐。”社会转型时期滋生的“拜金主义”“拜物主义”和“享乐主义”,时常冲击着我们的信念,考问着我们的良知,刺痛着我们的神经。但是,滚烫的血,始终在我们的生命中沸腾,我们不能让自己在老气横秋的情绪中沉沦,在黯淡无光的灰霾里湮没。我们要用高雅的兴趣和爱好,填充空闲的时间,要通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强健体魄浸润心灵。这样,我们增强的是免疫力,提高的是战斗力,获得的是生命力,享受的是财政人生的精彩和完美。
(作者单位:安徽省潜山县黄泥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