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被判死缓(图|简历)
- 发布时间:2014-12-16 07:2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综合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2月15日,成都中院宣判,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法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千,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
毛志刚简历:
毛志刚,男,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曾任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销售科副科长、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3年09月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被“双规”。2014年04月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侦查终结,对其进行审查起诉,2014年12月15日,成都中院宣判,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
1998.8--2001.4 成都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1.4--2001.8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都市安监办主任
2001.8--2002.2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2--2004.2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4.2--2004.8 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4.8--2013.8 成都银行董事长
2013年8月免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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