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我省试水企业与发电厂直接交易

  • 发布时间:2014-12-16 08:33:49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万晓霞)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试水发电厂与企业直接买卖电力,前提是购买电力的企业电压须在110千伏及以上。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2015年度直接交易试点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明确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可与多个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电力用户只能与一家发电企业进行直接交易。

  省能源局与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办法》,明确首先开放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其单位能耗应领先本省行业内平均水平。目前,我省已出台2015年度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并正在接受企业申报。

  据了解,按照以往惯例,从发电厂到用电方,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电力交易模式要经历两个环节,即电网公司首先从电厂购买电量,然后通过电网输送出售给电力用户。而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须具备两个准入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并经核准,环保排放达标并已获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二是机组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并入江西电网运行的公用火电机组。同时,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千瓦时,不高于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年度累计交易规模不高于5亿千瓦时,其设备利用小时数(含交易、代发、外送等电量)原则上不高于5600小时。

  省能源局要求,参加直接交易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输电损耗、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组成。直接交易成交电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双边协商确定或集中撮合形成。输配电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输电损耗由江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由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向电力用户代为征收。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