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例
- 发布时间:2014-12-16 06:33:12 来源: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庄小琴 通讯员 吴佳
电脑小票上打印出来的实际结算价格,高于你在标价签上看到的价格;明明没有任何正价销售的记录,却公然打上一个虚假的折后价;去餐馆就餐,被告知最低消费是多少……这些价格违法行为,在我们的消费过程中可能经常会遇到,却又会被习以为常。
来自市物价局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市共查处这样的价格违法案件354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531万元。昨天,市物价局还公布了今年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例,华润万家、国美电器等知名超市卖场榜上有名。
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价格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低标价高结算 华润万家被罚了6万元
消费者在购物时,经常会因为一些超低的促销价格而发生购买行为,却不知不觉掉进了商家“低标价高结算”的陷阱。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云河大厦店就因为这样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了处罚。该店销售的L精品卷心菜,散装标价签上标示2.90元/500g,而粘贴在商品上的打称标价签标示的价格为7.60元/kg,最后按7.60元/kg价格进行结算。物价部门按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对该超市处以6万元的罚款。
虚构原价虚假折扣 国美电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一些家用电器卖场在促销活动期间,经常会打出“原价多少、折后价多少”的字样,但事实上,这些标注的原价根本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滨江门店)曾在国庆促销广告中标示,美的BCD-216SMK三门冰箱(太空银)折后价2199元,但经物价部门查实,此冰箱在促销活动之前并无销售记录。该店被责令立即改正,并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日常经营特别是促销活动期间,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都属于对不知情的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设置最低消费金额 两家娱乐餐饮公司受罚
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等是娱乐餐饮业最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
杭州美高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就被查到:不仅在电脑酒水单的标示上缺少起所销售的酒水和饮料规格,而且分别以780元、880元、1080元、1380元的价格给包厢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物价部门对该店处以4000元的罚款。
杭州洁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的菜单未标明规格(主料重量)等相关内容。物价部门按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对该店处以1000元的罚款。
节假日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场不仅赔了停车费还被罚款
某个停车场在“五一”小长假期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收停车费4700余元。物价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
各类停车收费纠纷成为投诉热点。今年以来,杭州市物价局共受理各类停车收费纠纷投诉1026件,协调处理973件,查处违规停车收费案件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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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些案件被处罚通报——
●杭州博爱医院分解项目收取医疗服务费案:物价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患者全部多收价款,并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杭州某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不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欺诈案:该公司在现场展示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中,不如实标示已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存在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0000元的罚款。
●某品牌汽车销售商不履行价格承诺案:该4S店于2014年1月以来,在易车网等网上汽车频道以“新闻”形式发布汽车销售优惠活动,但其承诺的优惠在销售中未履行。物价部门依法责令退还多收金额,并依法处以1万元的罚款。
●杭州某学校预收学费案:该校在学期开学时向一年级240名学生预收10000元/生的费用,计多收费用24万元,物价部门及时制止该校上述相关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清退全部费用。
●某游船公司船工不执行政府定价案:该船工在为游客提供服务时,实际服务28分钟时间,按1小时收取费用。对此,物价部门按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对该游船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5元,罚款225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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