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企业+农民”还远远不够
- 发布时间:2014-12-16 04:33:06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买天
从农产品种养到交易收购,再到加工和销售,企业作为农业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让农民手里的农产品找到了买家,同时为下一步进入市场成为终端消费品,负责销售、运输、加工等环节的企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招商引资拉企业进驻的做法,在各地已然成为了主流。
的确,提篮小卖、单打独斗的农业经营模式早已为我们所诟病。只有找到大的买家,农民手里的农产品才能及时大批量地卖出去。这其中,企业就是收购大户。如果家门口就有加工企业,农民除了将农产品直接卖给企业,还能进厂务工挣工资,同时还可以把土地流转给企业收取转让费……因为企业的到来,它让农民昔日单一的收入渠道变成了多渠道。
因此,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资让企业落户,成为不少地方升级农业产业经济的惯用思路;“企业+农民”的经营模式,成为不少地方增加农民收入的惯用手法;“跟着企业干、围着基地转”的新观念,已深深扎根在农民的头脑中。因为,不论是地方还是农民,他们都从企业身上尝到了甜头,“企业+农民”已成为各地颇为流行的一种经营发展模式,值得我们鼓励和推动。
但是,只有“企业+农民”还远远不够,简单的“企业+农民”并不能包办一切,过分依赖单一的经营模式,农业经营之路怕是越走越窄。因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丰富这条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当农民无法直接与企业对接的时候,当农民手里的农产品找不到销路的时候……怎么办?这就需要其他经营主体的“介入”。
中央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家庭农场等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竞相涌现和成长。特别是数量占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是突飞猛进,合作社除了在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等方面发挥作用,更是在企业与农民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寻找“货源”,为农民寻找“买主”。
合作社与企业的强强联手,让一家一户的农民有了销路、有了订单,让农民省心省力不少。而且在找到销路的同时,合作社还指导农民按照企业需求进行标准化种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解决了企业和农户相脱节的问题。
于是,“企业+合作社+农民”、“企业+协会+基地+农民”等不同组合的产业链应运而生,共同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的内涵,激发了整个农业产业的活力。产业链的完善与成熟,还在统一品牌、运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以及推广农业机械、标准化生产等环节上发挥着积极作用,克服了农民分散经营的弊端,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最终增加的是农民的收入。
各地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不能只“押宝”一两个企业的到来,因为企业经营是有风险的。各地要因地制宜,同时扶持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其他经营主体,树立培育多元主体、实施多元经营的思路。这既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多个选择,同时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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