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4层在建楼盘"长"出新房 公共空间岂能成"私家领地"
- 发布时间:2014-12-12 16:13:4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深圳12月12日电(记者赵瑞希、冯璐)位于深圳湾的一在建楼盘恒裕滨城花园在国土局验收后,加盖2层,将原来规划的24层建筑变为26层。顶层业主将楼顶美观“架子”改建成错落有致的房间,公共空间竟变成“私家领地”。
按有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但事实上,北京人济山庄“空中别墅”、深圳市美加花园“空中庙宇”……公共空间违建屡见不鲜,并非个别现象。公共空间违建为何难止?记者进行了调查。
楼盘验收后加建 查违部门三次执法进行局部拆除
记者走访恒裕滨城花园看到,该楼盘地共有4栋24层住宅楼,已进入室内装修阶段的楼体外却均罩有绿色网状物,并且每栋楼楼顶上均有明显凸起的几间在建房。
对于顶层在建房的性质,恒裕滨城售楼中心工作人员称是24层顶楼复式的一部分。然而,记者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核实发现,根据规划,24层并非复式结构。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恒裕滨城花园今年9月1日完成规划验收,9月初本应进入室内装修阶段的该项目却开始搭网加建。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此前已正式立案查处,并于9月23日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协助调查通知书》,并分别向水务和供电部门发出停止供水、供电通知书。自10月起,查违部门已先后3次开展执法行动,对部分加建进行了局部拆除。
业主私自将楼顶美观“架子”改建成房间
恒裕集团营销总监吴刚对记者说,为了“建筑美感”,恒裕滨城花园在报建之初,就设计了屋顶上有凸起1至2层的架子,并且这一设计也得到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认可。在规土部门进行规划验收时,屋顶上的架子就已经存在,并非验收后加建。
然而,目前这些架子却砌上了墙,并与24层打通,成为顶层业主自家的房间。对此,吴刚的解释是:“这是顶层业主自己改的。”
一个尚未交付的在建工程,业主如何自行改建屋顶设施?恒裕滨城花园4栋24层的住宅,每栋每层三户,1至23层的房屋为精装房,目前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将于2015年6月交楼。但唯独顶楼24层的12间房屋为毛坯房,早在今年8月就已经交房给业主。
查违部门自10月起,已前后3次对屋顶改建进行拆除作业,但违法改建却始终在悄悄进行。由于业主尚未入住,记者并未联系上顶层业主,无法对开发商的说法进行核实。
共有空间怎能变成“私人管理”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2009年10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屋顶属于建筑物的基本结构,应当认定为业主共有部分。
这意味着,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屋顶空间,不论是开发商也好、还是顶层业主也好,都无权将公共空间变为“私家领地”。
事实上,楼顶违法加建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位查违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新建小区普遍存在“顶层送天台面积”这种销售手段,虽然不会白字黑字地写进购房合同,但这已是开发商与顶层业主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规定,“对涉及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限制其初始登记或者转移、抵押登记。”查违执法部门将加强对屋顶违法加建、改建的监督和查处,若开发商和业主执意改建,将冻结房屋产权,限制产权登记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