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B”因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被责令改正
- 发布时间:2014-12-11 16:09:5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欧甸丘)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B)10日公告称,由于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股份公司独立性严重缺失、财务核算存在问题等原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瓦轴B公告称,公司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201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预计金额相比,部分关联交易超过预计金额。其中:与两家公司的关联采购额共超过预计额9296万元;新增集团设备租赁1294万元,未在原审批预计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如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应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瓦轴B公司上述部分关联交易超过预计金额、部分年度新增关联交易均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
另外,在瓦轴B的公告中,光洋瓦轴公司未作为关联方披露,且未披露与其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光洋瓦轴系瓦轴集团参股公司,集团持股比例为45%,应为瓦轴B的关联方。2010年双方签署仓储配送服务协议,2013年发生资金往来993万元,均未披露。
调查中还发现,瓦轴B在经营管理、人员任命、机构设立、财务等方面均受瓦轴集团较大影响而缺乏独立性;个别财务核算事项的准确性未完全达到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制度的要求,部分厂房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证监部门要求,瓦轴B的董事会应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在收到处理措施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