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第三批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联席会议
- 发布时间:2014-12-10 00:32:35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10日讯11月28日,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及已评龙头企业监测联席会议在林业厅召开。自治区发改委、农牧业厅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领导、林业厅厅长呼群、巡视员田选明和有关业务处室领导参加了会议,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牧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牧远指出,近年来,内蒙古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林业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2013年,全区林业产业产值达到280亿元,实现农牧民人均收入470元。在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重点龙头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林业厅监测合格的51家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3年总资产规模达到11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利润5.2亿元,上缴税金1.78亿元。从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看,这些龙头企业已具备较大经营规模,生产技术较先进、产业层次较高、产品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企业经营效益比较好,在林业示范基地建设、连接带动农牧民、辐射周边区域产业、典型引领示范等方面,都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已成为支撑、推动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起到了促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延伸、产业富民增收等方面的领头羊作用。
牧远要求,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对那些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能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要取消资格,不再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对真正能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力度,形成政府支持、市场引导、企业投资、部门保障、各方配合的良好发展氛围,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为自治区林业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对第三批31家新申报企业、2008年和2012年已评61家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情况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评议,同意呼伦贝尔市宜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新申报企业授予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内蒙古森发林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51家已评龙头企业继续保留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内蒙古元丰木业有限公司等10家监测不合格企业予以取消重点龙头资格。会议审议结果将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予以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