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3号),现对经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上报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联系。
电 话:010-66558322
传 真:010-66558316
2014年12月9日
老公签证出问题女子独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礼:没有宾客,有你就好
PS天才与明星“合照”以假乱真
纽约出现“曼哈顿悬日”景观 民众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为全系唯一女生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