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举,有无功利
- 发布时间:2014-12-09 14:29:27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来有关公交车上让座的话题比较火热,由是否让座引申到“公交车让座后期待对方言谢吗?”在公交车上给有需要的人让座已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而且有人主张无功利善举,不介意有无言谢,说明人们的高层次道德意识正在加强。
湖北公交车上一女子将座位让给了一位孕妇,随后却因为没有得到孕妇的感谢而将座位抢了回去,一位参与讨论者认为,这位让座的妇女不可爱,不无道理。但是我们要再向前推想一下,如果那位被让座的孕妇说了句“谢谢”的话,或者回以点头微笑,结果又是如何呢?
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在和他人的关系和互动中生活。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中有两种善举存在,都值得肯定。一是奉献行为,只付出,不求回报,就是我们常常说的雷锋精神,可称为无功利善举。还有一种是付出了,期望得到回报,是交换行为,可称为有功利善举。由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乔治·C·霍曼斯和彼德·M·布劳发现和阐述的社会交换理论,对后一种行为进行了科学的解释。社会交换理论中的成功命题就提到:一个人的某种行为能得到相应的奖赏,他就会重复这一举动;某一种行动得到的奖赏越多,重复活动的频率也随之增多;获得的奖赏越快,重复活动可能性就越大。
社会交换理论提示我们有功利善举在现实社会中客观存在,而且具有普遍性。有功利善举也常常在社会治理中被应用。比如公开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等等。显然,这些都是为了号召和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中来。客观上也是对有功利善举的肯定和认定。实践证明这些举措是有效的,而且不会因此出现社会道德方面的歧义。
无功利善举是社会的理想和追求。被称为当代雷锋的郭明义有一句名言“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就是典型,他做了善事不期望也不需要得到他人回报,但还是要快乐自己,这显然是一种最高境界的自我快乐和心理满足。但今天无私奉献者还只是少数,无功利善举还不能成为新常态。相反,有功利善举更为现实和普遍。一个人对他人做了善事,希望得到回报是正常的,有了这样的回报,做了善事者觉得心里舒服,感到自己的行为得到了他人和社会的认同和回报,在以后重复这种行为的积极性更高,可能性更大。从社会建设的角度看,这样的良性循环正是一种无形的道德文明促进与建设。因此在我们号召善举者无功利追求时,何不同时主张受善者也应该懂得感恩与回报?
付出是善举,回报也是善举。人与人在付出与回报的交换中,能使爱变成互爱,单向善举变成双向善举,从而体会了人间的温暖和真情。从实际出发,只有把对无功利善举的追求和有功利善举的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构成当今社会文明的新常态。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