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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无目的贸然搞房产税试点 不伦不类

  • 发布时间:2014-12-09 11:5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媒体报道房地产税立法还在调研,上海等地扩围方案试点已停止。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牵一发动全身”的房地产税立法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央广网财经北京12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进程中,没有一个税种的改革像房地产税这样纠结,这样牵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方面面的神经。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适时开征“物业税”并在部分地区实施“空转”试点,到2011年上海、重庆两市正式针对个人住房进行试点,再到2013年提出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步伐走得非常谨慎。多家媒体最新报道,因为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有人认为,今年从放弃房产税的试点,到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说明了此前两地的试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改革方案需要充分论证,改革举措要有法律依据,改革要有整体安排。从房产税试点到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推进,可以肯定的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房地产税立法必须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而最关键的是,要通过各方的理性博弈,最终形成可以让大多数人接受的总体方案。

  经济之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说,中央已确定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这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所作出的决定。而这几天媒体的报道也普遍认为:“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加速推进”。财经评论员代鹏认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一字之差,外界对此多有混淆,首先需要理清这两个概念。

  代鹏:这里边一字之差实际上代表了两个不同征收的领域,房产税主要是针对财产性的税收进行征收,而房地产税,更多倾向于一个行业。房地产是房产的基础,房地产是开发领域,而房产是相应的拥有领域,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说,在整个全国层面,短期内尚不具备在大范围内进行相对公平的信息安排、信息设计,不能更加公平地征管情况下,房地产税收能不能率先铺开,值得研究。

  经济之声:综合多方面信息,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代鹏认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很多环节需要理顺。

  代鹏:房地产税的立法比房产税要简单一些,但是它也面对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方面是什么时间立法,也就是择机立法,它这个任何一个相对关于产业的立法,要考虑到出台时机,考虑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税收首要还是满足财政的需要,假如财政的发展改革由需要来看,又符合的立法的时机,那么它出台应该指日可待。从第三个方面来看,国家同时也要考虑这样一个税收在征收的过程当中,会向什么方面传递,会不会最终对于整个房价产生进一步影响,或者说对于整个城市的基础投资产生抑制或者促进的影响,这些都要进一步评估和关注。

  经济之声: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算是“失败”的案例吗?经济之声评论员、经济学者马光远对此解读。

  马光远:上海是对增量的房地产征收,也就是以前你买过10套、8套房子,它都不属于征收范围,所以这种试点目的搞不清楚是为了什么。第二个重庆消费目的比较明确,比如对豪宅进行征收,起码从目的来讲看起来还是可以,但是跟我们大家期待的房产税的距离还是很大,如果试点本身有值得总结的教训,这个教训就是在我们没有搞清楚房产税的目的,就贸然去搞试点,那么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到最终的结果大家认为很失败,我觉得非常正常。

  经济之声:也有一些人为此付出了一些代价,我们的民众也为此掏了不少银子。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难度,大家说房地产税的改革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的利益群体也非常的多,包括地区政府广大民众、包括房地产行业等等,那么怎么样来平衡各方利益,最终达到一个比较好的效果呢?

  马光远:首先我必须说,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搞清楚房地产税是什么,房地产税是新的税种,还是指整个房地产行业所有的税收,到现在为止一方面我们没有听到权威主管部门有什么说法,另一方面很多讨论真的是不着调,也就是到现在我们又进入以前房产税一个误区,我们现在要问房地产税究竟是什么,房地产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它跟我们现在存在的很多,包括试点的房产税,包括我们现在房地产一系列的税收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我觉得还得搞清楚,如果这个东西搞不清楚的话,谈下一步立法工作,跟以前我们做的工作,跟以前我们犯的错误,我认为没有任何区别,起码我研究这么长时间,我还没有搞清楚为什么?所以我觉得相应的部门应该告诉大家,我们现在搞的房地产税究竟是什么,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

  经济之声:要先把概念搞清楚,这是观点。那么大家也说,很多的机构,都在各地做房地产税立法的调研,那么您觉得在这个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到底抓什么样的问题?

  马光远: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了,必须告诉民众这个东西跟以前有什么区别,基本的内涵是什么,程序是什么。比如说大家关注的问题,跟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关系,70年产权怎么处理,包括级差。大家反应房地产行业税收很多、费用很多,这些以前我们纠缠了很久的问题,要在这一次立法过程中有一个很好的说法。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回到起点,从概念讲起,从制度障碍讲起,从以前立法种种教训讲起,推动下一步。很多人说,2016年通过、2017年实施,这些人对中国整个立法的工作根本不懂,不知道难度是什么。以前讲房产税, 10年都没有搞出来,利益博弈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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