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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大摇号"明年成常态 剩余房源由备案家庭"先到先得"

  • 发布时间:2014-12-09 07:14:0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参加公租房配租的家庭都将实行“大摇号”,也就是先不针对具体项目统一摇号排序,而是后期某项目具备入住条件后,再分别组织针对该项目的意向登记。意向登记该项目的家庭直接按照此前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签约和办理入住。

  根据《通知》,公租房产权单位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区县政府网站发布配租公告。

  与此前规定相比,《通知》将本市公租房分配工作启动时间由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的60天提前到6个月,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公租房分配工作涉及方案制定、公告发布、意向登记、资格复核、公开摇号、选房、签约等多个环节,流程耗时较长,难以在此前规定的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60天内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房源的高效配置问题。

  《通知》要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组织意向登记、监督产权单位顺序选房。这意味着,本市今后将改变“一项目一摇号”的模式,多个项目放在一起“大摇号”,将给轮候家庭更多的选择。轮候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

  剩余房源如何分配?

  备案家庭

  先到先得

  “捡漏儿”:对于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来说,经常去刷刷住建委网站,或许能“捡漏儿”到摇号配租剩余的公租房房源。

  依据:根据《通知》规定,剩余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在市住建委网站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备案家庭可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并按照政策享受租金补贴。

  原则:值得注意的是,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先到先得”。

  优势:今后配租范围将进一步拓宽,配租程序进一步简化,有利于扩大房源统筹分配范围,及时消化摇号剩余的少量尾房。

  社会单位

  集体租赁

  “有组织”:上述剩余房源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后仍未配租的房源,可以面向社会单位组织本市城镇户籍无房职工集体租赁。

  流程:具体程序是由产权单位将公租房剩余房源情况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单位向产权单位提出集体租赁申请,产权单位结合房源和申请情况确定集体租赁对象、制定配租方案,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管理:在租金和租期方面,集体租赁的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标准确定,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满经批准可续签,与保障家庭相比,合同期限略短。在管理方面,集体租赁房源按照本市公租房后期管理规定规范管理。

  优势:市住建委表示,此次《通知》补充规定的公租房集体租赁制度,将一定条件下的公租房配租范围扩展到了本市城镇无房家庭,这既是提高公租房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公共资源效用的有力措施,也可以看做是动态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一种方式。

  ■新闻内存

  7项目已“大摇号”

  实际上,“大摇号”的做法在今年7月31日就已悄然试行。当时,房山金地朗悦、丰台小屯馨城、门头沟铅丝厂、大兴高米店、朝阳常营三期、朝阳双桥京桥1号地、双合家园7个公租房项目面向城六区和3个房源所在区县配租。不同于此前保障房分配惯常采用的分项目组织摇号的做法,此次分配采取集中打包预计年内竣工的7个项目7531套房源,进行集中公告摇号,分批选房入住的“大摇号”方式。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种“大摇号”的方式不但减少了摇号工作组织次数,提高了分配效率,还扩大了房源选择范围,促进保障家庭根据租金承受能力、上班距离远近等因素,综合选择更加适合自身需求的房源,得到了多数保障家庭的认可。晨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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