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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个体户非法吸收资金1.07亿元

  • 发布时间:2014-12-09 02:34:04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温州一个体户非法

  吸收资金1.07亿元

  新华社杭州12月8日专电(记者 韦慧 裘立华)浙江温州民间资本活跃,近年来屡屡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近日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吸存案件,让人惊奇的是,这名被告是一名女个体户,竟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达1.07亿余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该名女子姓叶,55岁,浙江温州人,初中毕业。她被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间,叶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审批,以投资太阳能以及企业资金周转等名义,利用借款形式,按月息1%至3%不等支付利息,非法向林某等18人吸收资金107425660.96元,至案发时均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其吸收资金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悉,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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