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792家海关高资信企业直接过渡为认证企业
- 发布时间:2014-12-08 18: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金华12月8日电(见习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陈立平)8日记者从浙江金华海关部门获悉,12月起,一条新的法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金华792家AA类和A类企业将直接过渡为认证企业,享受更多海关通关便利。
据悉,与原有《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相比,新规定在管理类别的设定领域、调整领域及认证标准领域等方面都有所变化。
其中,原有《办法》将企业分为AA类、A类、B类、C类、D类,新《办法》借鉴了国际海关AEO制度的先进做法,建立了企业认证制度。海关将根据信用状况,将企业分为认证企业(包括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并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及优惠措施。一般情况下,存在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伪造企业信用信息、拖欠应缴税款等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失信企业;首次注册登记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
按规定,原先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海关每3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证;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海关将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不定期开展重新认证;适用B类管理的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适用C类、D类管理的企业,海关按照新规定,重新认定企业信用等级。
具体而言,高级认证企业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并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认证企业将享受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待遇;而失信企业将面临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等环节重点监管。
做出认定前,海关将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企业进出口经营信息、企业在其它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等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公示。
“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将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进行互认,以便企业享受签署国海关的通关优惠,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金华海关稽查科科长潘燕向记者介绍,目前金华市(不含义乌)现有海关AA类企业12家,A类企业780家,这792家企业将直接过渡为认证企业,继续享受海关的通关便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