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 发布时间:2014-12-05 12:30:55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2014】172号)、《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合同》,烟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承办。凡是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可携带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一、补偿范围
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参保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再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每人一个医疗年度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
二、补偿标准
城乡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部分,按73%给予补偿,1万元以下部分按17%给予补偿。门诊大病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
城乡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部分不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按50%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部分,按60%给予补偿。
20类重大疾病的具体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三、补偿需携带资料:
1、参保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保证(卡)原件;如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若参保人死亡,需提供参保人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故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葬/土葬证明三者之一)。
2、领款账户可为参保人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开户行可为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3、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单(加盖医院医保办或医保结算专章);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医保办或医保结算专章)。
4、病历首页、出院小结(转诊至统筹区域外的提供加盖医院专章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即可)。
5、20类重大疾病保险补偿需提供诊断证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门诊治疗提供门诊病历。
6、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病种补偿需提供门诊结算单、《烟台市城镇医疗保险专用病历手册》。
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分支机构服务咨询电话和地址:
1、福山区支公司 地址:福山区崇文街180-1号 电话:0535-6338982
2、牟平区支公司 地址:牟平区东关路488号 电话:0535-4318898
3、开发区支公司 地址:开发区泰山路67号 电话:18660559312
4、蓬莱市支公司 地址:蓬莱锦泰广场24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15726556336
5、莱州市支公司 地址:莱州市莱州北路488号 电话:0535-2281617
6、招远市支公司 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 电话:0535-3453114
7、龙口市支公司 地址:龙口市文化广场政务大厅12号窗口电话:0535-8506110,15205458006
8、海阳市支公司 地址:海政路42号 电话:0535-3238732
9、莱阳市支公司 地址:莱阳昌山路202号 电话:0535-7212280
10、栖霞市支公司 地址:栖霞市电业路296号 电话:0535-5269759
11、长岛县支公司 地址:长岛县幸福路16号 电话:0535-3091136
12、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 地址:芝罘区南大街108号 电话:0535-6251270 (负责芝罘区)
13、莱山区支公司 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31号B座二楼 电话:0535-6713021 (负责莱山区和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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