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公开征求意见 或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 发布时间:2014-12-05 08:0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财经北京12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昨天(4日)起,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各地现行的居住证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统一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具体规定了居住证持有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和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首先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同时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相比过去,征求意见稿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另外一个大问题也值得关注。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不同人口规模城市居住证落户的条件不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稳定就业并有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对于大家特别关注的北京、上海、广州,这些特大城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这也就明确了,北京、上海、广州要在积分制下来进行居住证的落户。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为了避免出现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类似困境。因此,积分落户制度是相对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