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沈阳开网店可申请8万贷款
- 发布时间:2014-12-05 06:53:29 来源:沈阳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2月3日,沈阳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沈阳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每人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取消创业优惠中的户籍限制,在沈阳创业的所有劳动者,都可享受创业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扶持。
按照新政策,为开办“网店”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可每人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2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此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凭个体工商户手续或营业执照,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可到失业保险机构进行申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作为其自主创业的扶持资金。
本版稿件采写吴宏、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