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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文化贸易宜加强区域合作

  • 发布时间:2014-12-04 23:30:51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刘昕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上海、甘肃、湖北、福建、石家庄等省市纷纷出台了各自“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

  支持文化贸易出口的意见“扎堆”出现,固然一方面在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另一方面也源于各地经济转型的需要。分析人士认为,各地在发展文化贸易时更宜加强区域合作。

  注重效率与实效

  各地的支持意见中,大致都包括了发展目标、扶持重点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内容。而政策制定部门注重实效的“诚意”,主要体现在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手续简化等方面。

  例如,甘肃的《意见》指出,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不设出国(境)指标,出国一次审批、全年有效。

  福建则结合自身的地缘实际提出“推动闽台亲缘出版、数字出版、特色报刊出版发行;深入实施闽台影视重点合作工程。支持与台湾合作开发动漫以及相关衍生产品,支持台湾创意设计公司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福州、厦门国家闽台产业示范园建设。”

  上海的实施意见最大的特点是对支持资金进行了细化。如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等。

  “资金对文化企业出口的推动力最为直接。”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认为,保障措施中资金的落地,将对文化企业出口有重大促进作用。

  提高出口便利化水平的内容,在湖北、上海、福建、甘肃出台的意见中都有出现。要求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便利措施,对境内文化企业出国(境)演出、进行影视节目摄制和后期加工所需暂时进出境货物提供通关便利,按照规定加速验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有特色更要合作

  蔡灵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各地在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应注重优势互补,加强区域合作。

  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谢金英也认为,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工作需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迎难而上的意识。希望各地能结合自身优势,顺势而为,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利用政府搭建的合作交流平台,让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同时取长补短、协同发展。“推动对外文化贸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把对外文化贸易事业做大做强。”

  蔡灵建议各地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或加强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文化产品出口的难度较大,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普及度不高,中国文化企业只有不断深化合作、增强创新力才能在国际舞台上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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