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获准开展“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 发布时间:2014-12-04 19:43: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刘开雄、赵晓辉)中国期货业协会4日正式对外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自2014年12月15日起实施。
中期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管理规则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规范。
本次发布的管理规则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开了“一对多”业务,即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为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据了解,管理规则发布前已经取得“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无需向中期协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可直接开展“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但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期协的要求补报公司的有关信息。
专家指出,对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从制度设计层面应特别关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重点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内幕交易以及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此外,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投向相对集中于期货市场,产品专业性强、杠杆率较高、风控难度较大,因此,对期货公司的规范要求略高于一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从专业角度提出更加严格的合规风控要求。
管理规则生效后,中期协即开始受理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