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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奇特建筑”不仅是审美出了问题

  • 发布时间:2014-12-03 08:33:06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铜钱楼”、“福禄寿”酒店这类屡遭吐槽的“奇葩建筑”,以后很可能不会获批建造了。某论坛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透露,住建部拟为“奇怪建筑”设判定准则,如果设计方案被判定为“奇怪建筑”,则不予批准建造。(11月21日《广州日报》)

  有建筑专家曾说,中国的大城市已逐渐成为外国建筑设计师的游乐场。看看很多城市那些光怪陆离的巨大建筑,“游乐场”这一说法并非没有根据。国内国外都曾评选过诸如“十大最丑建筑”之类的另类奖项,屡见一些中国建筑上榜。此次住建设部拟为“奇怪建筑”设置判断准则,对于拯救城市天际线确实是一件好事。但难题也在于,究竟怎样才算是“奇特建筑”呢?在笔者看来,单以外形美丑来评价是否奇特,可能不算公允。审美本是很个人、很主观的事情,别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一个人十年前和十年后的审美观也可能相去甚远。哪怕是世界上公认对建筑审美十分注重的法国,一些完工时曾恶评如潮的“奇特建筑”,后来却逐渐被人们喜爱,比如贝聿铭的玻璃金字塔,比如管线全部外露的蓬皮杜艺术馆。

  仅就建筑本身的外形而谈奇特与否,既无判别定法,也不一定合理。真要为“奇特建筑”挑刺,应该从其设计过程、建设理念中找问题。

  一者,很多“奇特建筑”的出炉,是崇洋媚外、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很多城市大搞建设,不是从本地出发,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唯外国专家马首是瞻,设计出来的建筑毫无本地特色。一些好似“天外飞仙”般的设计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缺少能唤起本地居民认同感的元素。

  二者,是一些“奇特建筑”与其说是建筑师的灵感,不如说是顺着一些权力干预的嗜好而为。要建地标建筑,就一定要“语不惊人死不休”;能建多高建多高、能建多怪建多怪……也许正是“甲方”提出了这些“奇特”的条件,行政权力干涉了本应交给专业人士负责的设计领域,作为“乙方”的设计师才不得不拿出“奇特”的设计稿来。说不定一些本来很接地气的设计稿,到了甲方那里却被认为没特色,只能推倒重来。

  三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公共建筑,建设资金是从纳税人口袋中掏出来的,建完之后又是给广大民众使用的,理应追求功能至上、经济节能,至于外形是否“石破天惊”,只是次要考虑。公共建筑的功能若让位于外形,造成建设资金超支、维护费用庞大,最终为有形和无形成本买单的,还是广大市民。因此,这些公共建筑的决策过程中应设置充分的民意征求环节,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的公共建筑,强行

  建设出来只是劳民伤财,吃力 不讨好。

  (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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