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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路口也应亮起红绿灯

  • 发布时间:2014-12-03 03:31:18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辑同志: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农民出行更便捷了,但同时也给日常的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当前,农村集镇车流量越来越大,集镇上经常出现人车抢行现象,机动车会车时互不相让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集镇重要路段多为中小学校驻地,在上下学时段,更加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农民朋友对此反映强烈。

  调查发现,除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外,由于缺乏监控设施以及红绿灯,农村地区行人道路交通违法大为增加。由于流动性强,警力有限,管理中存在顾此失彼现象,而且交通违法事件发生后存在取证难、处罚难,致使农村行人道路交通违法成为交通管理的难点。

  笔者认为,应该在集镇重要路段及学校门口安装红绿灯,并合理调配“红绿灯”信号灯时间,为行人通过公路提供足够的时间,可以大大减少为抢时间而横穿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增加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可聘请交通协管员长期协管,以充实管理力量,还可以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驾驶员、教师义务上路执勤,通过转换管理与被管理的角度,使大家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第二,尽量分离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提高人行横道的宽度、高度、平整度、卫生条件,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安全设施,促进道路通行畅通,提高通行效率。

  第三,加大管理力度,减少管理缝隙和漏洞,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既管住点,又管好线还要控制好面。

  第四,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活动,良好的交通行为和习惯需要长期培养和约束,交管部门应当多深入辖区各个乡镇、企业、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带动整个农村地区形成全方位的交通安全氛围。

  第五,建议在全国农村集镇及重要的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同时完善管理及制约机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将会逐步减少。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刘燕投稿信箱:nmrbncb2014@163.com联系电话:010-84395140843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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