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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要把法律当“靠山”

  • 发布时间:2014-12-03 00:29:2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由中华工商时报社与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潇湘晨报、《民主与法制》社、湖南商学院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长沙峰会”在长沙举行。

  此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提供学术支持,会议主题为“法治正前方:责任、使命、权益”。此次峰会得到了湖南省工商联、长沙市工商联的大力支持,吸引了近500家民营企业参加。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的法治环境,虽然变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立法司法方面,对民营企业的立法保护还不够系统和完善,相对于民企的发展显得滞后,司法不公的问题也不时可见;在行政执法方面,民营企业不时要面临滥用自由裁量权、钓鱼执法等问题;在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方面,民营企业遭遇到很多不公平对待,不能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政府的公信力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和不作为现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指出,公正是法制的生命,民营企业要把法律当“靠山”。他说,长期以来,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状况是非常明显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恰恰强调了公平问题,明确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孙选中指出,在新经济格局下,民营企业家们应该树立“法商管理“理念,即以法律规则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与商业活动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相互作用,以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认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要企业依法经营、专业人士帮助、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担当,形成正能量;二要完善立法、司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从实体到程序的法律制度体系;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法侵权责任人不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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