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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部门管不好一个停车场

  • 发布时间:2014-12-02 03:53: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对于停车场,全国普遍实行多头复杂的管理模式,有的停车场甚至总共需12个部门管理。而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占道停车的监督管理混乱,导致“黑停车场”遍地开花。

  管理混乱、每月数十万元的暴利让“黑停车场”泛滥

  除了停车费收支成谜,政府对占道停车监督管理也较为混乱。不仅正规的公共停车资源没能为民所用,北上广津等地还滋生出“黑停车场”、违规挤占道路资源等乱象。

  在北京,“黑停车场”以假乱真,东城区法院年内曾审理假停车发票案,查获大量假停车发票;在天津,虽然联华停车从不上缴利润已经够“黑”,但有不法人员竟然“黑吃黑”,假借联华名义开“黑停车场”,2014年4月天津公安机关曾在城六区依法取缔“假联华”非法占路停车场95个;在广州和上海,停车管理人员借正规停车位多收停车费的现象也层出不穷。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说,停车场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畸高的占道停车费和不透明的审批制度,变相鼓励占道停车。

  与停车乱象形成鲜明对比,相关管理却十分复杂。例如,根据北京2014年出台的停车管理办法,一个停车场总共需12个部门管理。而这种复杂的管理模式在全国普遍存在。

  首先,在各地投诉举报环节中,交通、城管、交管、价格多头举报、监管、执法十分常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记者表示,各地停车管理投诉的举报,反映出多头都管理但却多头都管不了的困局,显示出一些行政管理政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仍不完善。

  其次,在管理执法环节,虽然各地各部门对停车管理员收费资质、停车场规划设立资质、停车场价格收费标准都做出了制度规定,但是这些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却受到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严格程度不高的限制,陷入“管不了”的困境。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规,违法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要被罚款上万元。但是一线执法人员透露,几乎没有“黑停车场”和非法收费人员受到这种严格处罚。有基层城管执法队员对记者表示,非法收费人员不仅是“游击队”很难管理,而且对其非法所得也很难界定。

  对此,消费者权益维权律师邱宝昌说,要想让行政处罚证据确凿无误不容易,“黑停车场”一天收费几千元,一个月甚至收入几十万元,这需要监管部门采集大量证据进行执法。与此同时,“黑停车场”一般都有其“后台”,占了地方收费如果没人管,就会有利益纠葛在里面,需要和反腐配套管理。

  专家称乱收费缘于对停车“间接化”“委托化”管理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将停车费或企业取得停车位经营权的费用,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有的地方发个文件就能收费或者涨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执行能力有限,有的地方对停车企业资质的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在上海,管理部门确定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流程上不够公开透明。上海市某中心城区一家道路停车管理公司成立日期为2006年4月,而上海停车业协会资料显示,该公司也从2006年当年才开始运作。这意味着,该公司显然难以符合“有三年以上停车场(库)管理经验”这一标准。

  在广州,今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涨价方案,价格上涨幅度为60%,但市民发现不仅涨价幅度如何确定成谜,旨在治堵的涨价方案更是未达预设目标。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造成大量停车费没能进入政府口袋的原因,是目前政府对道路停车间接化、委托化的管理模式,而这种模式又造成停车乱象百出。因此,只有在前端加强政策制定科学化与规划管理精细化,在后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监管和信息公开,才能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避免走向“只收费不服务”的歧途。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杨毅沉、刘宏宇、武卫红、叶健、翟永冠)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02日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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