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商联联手法院护航民企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2-01 00:29:4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后,龙岩市中级法院将畅通与市工商联的良性互动,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路径和办法,以更加便捷的司法方式、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和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龙岩市中院副院长林宜杰说。
林宜杰是在日前举行的龙岩市工商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当日,龙岩市工商联邀请龙岩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廖松福作《依法治国与诚信体系》专题讲座。龙岩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郑玉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朱彪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宜杰,民三庭庭长廖松福,民一庭庭长吕敏,执行庭副庭长王跃进,市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在龙岩直属商会会长、秘书长,市工商联全体干部出席了会议。
会上,郑振欣、邱景河、邱树彬、卢玉树、邱联瑞、陈立华、章益深等企业家与龙岩中院的法官进行了现场互动,就企业合法维权、民事诉讼时效、行政效能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法律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场的企业家受益匪浅,纷纷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就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郑玉琳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深刻认识。该市工商联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席、会长带头学习,组织商会、会员企业认真学习。二要守法经营。企业家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利,讲诚信守信用重信誉,做守法经营的带头人。三要依法履职。工商联、商会组织、企业家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制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要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建言献策的重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四要合法维权。当前该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商事纠纷频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民营企业要提高法律素养,培养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维权意识,善于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依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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