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新国标 明年上半年敲定
- 发布时间:2014-11-28 17:0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雾霾天气频发,空气净化器市场也呈爆发式增长,数百品牌“分羹”,价格相差巨大,对于除甲醛、净化PM2.5,企业也是各有标准。
记者了解到,从11月21日到12月30日,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意见稿通过国家标准委官网(www.sac.gov.cn)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据悉,标准委将于明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审定与发布。
完善净化能力技术指标
雾霾问题可谓日趋严重,空气净化器市场也随之呈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2013年空气净化器零售量达到240万台,同比增长90.5%;零售额达到56亿元,同比增长105.9%。预计2014年空气净化器零售量将达到360万台,同比增长50.0%。
奥维咨询(AVC)数据预计,今年全年空气净化器市场规模将会在151亿元左右,同比增长94.8%。
此次《空气净化器》标准修订,相比2008年版的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两个基本技术指标。
一是常态性指标,即“洁净空气量”,指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提供洁净空气量的能力”,也就是针对目标污染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力。
二是长效性指标,即“累计净化量”,指空气净化器连续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始值的一半时,累计去除的目标污染物的总量。
标准委人士表示,这两个指标从净化能力和使用寿命两个角度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做出了评价。
去除甲醛能力有“法”可依
去除甲醛,是很多空气净化器广告宣传必不可少的要点之一,但真正的去除能力消费者却不知。
“PM2.5去除率99%”、“甲醛清除率98%”……各大品牌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无一不在用数据说明自身强大的净化效率。然而,在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面前,这些数据却受到行业质疑。
此前,由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进行了我国首次空气净化器主要性能测评,测评的十台空气净化器中有七台标称有净化甲醛的功能,而按照检测出的“洁净空气量”结果看,这七台空气净化器在去除甲醛上基本没有什么显著效果。
意见稿对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完善了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也就是空气净化器的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尽可能客观公允地评价出产品去除甲醛的真实能力。
此外,意见稿还把空气净化器去除的目标污染物明确定义为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三类,增加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规范滤材更换(清洗)等信息,便于消费者选购。 文/记者 孔琳
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主要增补内容
完善两个基本技术指标:常态性指标,即“洁净空气量”;长效性指标,即“累计净化量”
规范产品标注方法:以“洁净空气量”作为产品标注的核心指标
提高空气净化器的噪声、能效等级等指标
完善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的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针对颗粒物、甲醛的“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和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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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过程
2012年底开始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修订的预研究
2013年初专门成立了标准修订工作组,共有70余家单位参与,至今已召开了5次大型修订工作会议,组织3-4家第三方国家级专业检测实验室、有资质和能力的2-3家大型企业实验室,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开展了3轮、30余组样本的实验验证,历时超过1年
2014年11月初,标准修订工作组经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了《空气净化器》意见稿
2014年11月21日起,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