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秩序 以创新和监管推动金融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1-28 08:2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逐渐加剧,我国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呈跨行业、跨区域、跨市场破冰之势,无论是在银行间市场、企业信贷市场、担保市场还是互联网金融市场,都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样的投资渠道、信贷产品和担保服务,为推动金融业的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给社会经济结构调整注入了新的动力。然而随着创新的不断深入,开始出现部分地区机构以规避监管、转嫁风险、圈钱套利等为动机的行为,逐渐暴露出了监管模式已有些力不从心。如不及时加以防范,将严重影响我国未来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因此,创新金融监管体系迫在眉睫。
随着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进一步推进,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创新迅速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也为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创新带来新机遇。在互联网平台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和来自其他行业的机构合作不断加深,逐渐演化出更为复杂的合作模式,为了控制风险、净化套利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寻求新的监管方法保证市场健康发展,如颁布相关法律法令文件对跨行业、跨市场合作业务进行规范等。但是,金融监管仍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缺乏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和工具。虽然我国监管协调制度框架雏形已初步建立,但是仍缺乏配套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与此同时,系统性流动性风险面临监管挑战。金融机构间通过跨行业、跨市场拆入拆出资金,表面上只是单家机构期限错配,或短期的流动性紧张的问题。但从风险的实质来看,期限一旦错配失败,将会引起整个市场流动性不足,银行系统出现“流动性黑洞”。
二是行业监管标准不一,形成监管套利空间。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创新的涌现使原本分业经营的金融市场逐渐整合,分业监管模式与倡导功能为主的跨行业、跨市场业务发展模式之间存在矛盾,各监管部门出于监管角度、监管重点的不同,出台的政策松紧不一,引发了监管套利问题。
三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行业面临监管挑战。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了跨行业、跨市场经营的迹象,但相关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监管协调难;监管难度大。单从互联网和金融“大资管”平台这样的字眼就可以体味到双重风险。一方面是互联网风险,包括系统操作和违规操作风险;另一方面是“大资管”平台的风险,所谓“大资管”平台是由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多个金融子行业通过相互持股渗透、开发交叉性金融产品等形成的,在这个平台上,各种金融机构的界限日趋模糊,产品功能日趋丰富。由于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风险结构也发生着明显变化,从以前单一行业的风险变为交叉混业的多种风险,这种混合式风险如果在不同金融子行业中传递,很可能演变成一种系统性风险。
可以看出,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行业的风险状态并不匹配,一边是金融各子行业加速互相融合、渗透、交叉,并搭上了互联网的“飞车”,呈现出一种网络状快速推进的发展格局;另一边却是金融监管体系还沿用着十几年不变的分业监管模式。因此,有效发挥金融监管部门间协同作用,有针对性地防范预期风险,营造一个创新合规有序、积极向上的金融市场环境,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金融监管的改革应该在观念上建立起“互联网”式的监管思维,即具有开放、包容、多点联动的特色。特别是要改变过去那种“事后监管”的模式,不能将监管仅定位为“救生员”和“消防员”,而应该是占据主动位势的“事前防范”模式。包括建立多部门联席的市场统一监管规则,用新的监管方式引导行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遏制金融机构存在的利润当期性和风险滞后性的错配冲动;适应市场综合化经营需要,监管方式可以从对机构监管向对业务监管为主体的功能式监管转变,比如重点监管资金账户和客户资源风险等。只有创新才能保证金融监管的步伐和节奏与市场一致,从而不断调节监管体系适应新的市场变化。
二是要尽快完善金融监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是近两年的事,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有针对性的法律约束,违规经营,甚至越过“非法集资”底线的事件时有发生,风险不可小视。
三是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亟待更新。创新一直是近几年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在实际投入中,金融业市场销售前端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投入,后端的风险管控和监管体系不论在技术升级、资金和人力配备都明显落后于前端,而互联网金融的存在是基于先进计算机系统的支撑。因此,要想有效监管前端庞大的市场运营,先进的技术装备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应该加大投入力度。
四是建立公平竞争与守信激励平台,加强诚信建设。对于金融业内的新兴行业,应明确直接监管部门,出台相应行业公平竞争准则,对行业准入标准和运营资金来源进行门槛设定,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中“一行三会”的跨业信息整合优势。与此同时,建立诚信成员平台,鼓励诚信经营的金融企业形成产业联盟,提高金融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陈 欢 王曼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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